一、明确基金会类型
基金会分公募和非公募两种。公募能向公众募捐,非公募则不行,但可以接受特定对象捐赠。一般来说,企业和个人成立非公募基金会居多。
二、满足基本条件
资金方面:非公募基金会原始基金不少于 200 万元人民币,且必须是到账货币资金💰 这可是基金会启动的 “弹药库”,得早早准备好。
人员配置
发起人:可以是自然人、法人或其他组织。不过,有一些情况不能当发起人哦,比如无民事行为能力、受剥夺政治权利刑事处罚、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。
负责人:像理事长、副理事长、秘书长这些负责人,任职也有要求。在职公务员不能兼任,法定代表人(通常是理事长)不能同时是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,还有一些有不良记录的情况也不可以任职。
工作人员:得有和开展活动相匹配的专职人员,比如懂项目管理、财务、宣传的专业人才。
名称规范:名称得有行政区划名称、字号、公益活动业务范围和 “基金会” 字样,而且不能违背社会道德风尚,要响亮又有意义。
固定住所:得有个固定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,这是基金会的 “大本营”。
章程制定:章程是基金会的 “行动指南”,得明确公益性质,不能让特定个人或组织受益。里面要包含名称住所、宗旨业务范围、原始基金数额、理事会监事会相关规定、财务管理制度、终止条件及财产处理等内容。
党建要求:具备组建党组织条件的基金会,成立时要同步建立党组织。
三、登记流程
评估指导:先和业务主管单位、登记管理机关沟通,获取政策咨询和材料评估服务,接着按要求写社会组织成立登记申请书📃
业务主管单位预审:通过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系统上传《发起人承诺书》,再把申请书和章程提交给业务主管单位预审。要是开展直接登记试点地区的直接登记社会组织,就提交给登记管理机关预审。
名称核准:业务主管单位预审通过后,登记管理机关论证成立必要性,提出预审意见。直接登记的,登记管理机关会在这环节征求行业管理部门意见。之后进入业务主管单位审核,通过后,登记管理机关签发《关于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通知》和《名称核准通知书》。
成立登记材料预审:拿到《名称核准通知书》,就可以筹备会议了。发起人登录系统填报成立登记预审材料,这时候章程核准表中会议相关信息可以先预估,后续再改。然后提交给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预审。
召开会议履行内部民主决策程序:预审通过,发起人组织开会。业务主管单位(直接登记的是党建工作机构等)对拟任负责人进行资格审查和背景核查,审查合格公示并出公示结果。
成立登记材料补充填报:发起人根据会议结果修改、补充系统里的内容和材料。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,进入登记管理机关审查环节,发起人可以在网站查办理状态和结果。
制发登记证书和批准文件: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同意,就会制发登记证书、成立登记批准文件和核准的章程。
印章和银行账号备案:基金会成立后,赶紧刻印章、办税务登记、把银行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,然后填备案表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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